English

民工葬身井下违章操作是元凶

1999-10-1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林 靖 通讯员 刘燕晨 车 驰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赵登禹路污水改造工程中的塌方事故责任人张克礼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5月中旬,该地区污水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突然发生塌方,一名施工者未能逃离,被埋在井下。该民工被挖出后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该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张克礼,原系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12队的聘用人员,在负责该工程施工期间接到发包方要“拆除15号污水工作吊装支架”的通知后,为抢工程进度强令工人违章将顶管坑护壁支撑在未回填上的情况下拆除,致使坑内北侧塌方,将正在施工的工人掩埋。法院查实,张克礼在施工中违反了《北京市市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的规定,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